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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10181-3-00(对应加拿大采纳版本 CAN/CSA-ISO/IEC 10181-3-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与电工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开放系统互连安全框架”系列标准的第三部分,全称为“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开放系统安全框架:访问控制框架”(Information technology – Open Systems Interconnection – Security frameworks for open systems: Access control framework)。该标准最早于1996年正式发布,经多次复审后仍作为开放系统安全体系的基本参考文件,2026年依然广泛应用于安全架构设计领域。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所有采用开放系统互连(OSI)体系或类似分层网络模型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网、跨域协作系统、分布式服务架构以及物联网平台。它为访问控制安全服务与机制提供了一个通用的概念性框架,定义了访问控制必须包含的实体、操作流程以及策略表达方式。标准并不规定具体的实现技术或算法,而是聚焦于通过统一术语与抽象模型促进不同系统之间的互操作和安全组件集成。
标准明确定义了访问控制中的关键实体及其交互关系。下表列出了框架的六大基础元素,所有访问控制行为均围绕这些元素展开。
| 元素 | 英文名称 | 定义与作用 |
|---|---|---|
| 发起者(Initiator) | Initiator | 发起访问请求的主动实体,可以是用户、进程或设备。发起者必须提供其身份凭证或相关属性供判决。 |
| 目标(Target) | Target | 被访问的资源,包括数据对象、服务、功能接口等。目标通常关联访问控制信息(ACI)或安全标签。 |
| 访问控制判决功能 | Access Control Decision Function (ADF) | 负责根据预定义的访问控制策略和执行时上下文(如时间、位置、风险等级)对访问请求作出“允许”或“拒绝”判断的逻辑单元。 |
| 访问控制实施功能 | Access Control Enforcement Function (AEF) | 位于发起者与目标之间,实际拦截访问请求并从ADF获取判决结果,根据结果决定是否执行操作。AEF确保判决的强制性执行。 |
| 访问控制信息 | Access Control Information (ACI) | 用于支持判决功能的所有数据实体,包括发起者凭证、目标属性、操作类型、环境条件以及策略规则本身。标准将ACI细化为发起者ACI、目标ACI、请求ACI和上下文ACI。 |
| 访问控制策略 | Access Control Policy (ACP) | 规范访问行为的高级规则集合,定义了在何种条件下允许哪些操作。框架不限定策略类型(如基于身份、基于角色、基于规则),但要求策略必须能够被ADF理解并执行。 |
当发起者向目标发出操作请求时,AEF拦截该请求并提取相关ACI,然后将其传递给ADF。ADF依据ACP和当前上下文进行推理,返回“允许”或“拒绝”的判决。AEF最终执行该判决,同时可能进行审计记录。整个流程中,框架强调判决功能与实施功能的严格分离,这一隔离设计便于安全审计与策略独立更新。
在将本框架落地到具体系统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IEC 10181-3-00 属于庞大的“开放系统互连安全框架”系列(ISO/IEC 10181系列),该系列还包括认证框架(Part 1)、完整性框架(Part 2)、保密性框架(Part 4)、不可否认性框架(Part 5)、审计框架(Part 6)以及密钥管理框架(Part 7)。访问控制作为安全服务中最基础的一环,通常需要与认证框架结合使用:只有通过认证的发起者才能被赋予可信身份进行后续访问控制判决。
此外,本框架与ITU-T X.800系列安全体系结构紧密对应。X.800定义的访问控制安全服务可直接映射到本框架中的AEF/ADF模型。实际项目中常将ISO/IEC 10181-3作为指导性概念,而将X.500系列、OAuth 2.0、XACML等作为具体实现参考。在安全评估方面,ISO/IEC 15408(通用评估准则,CC)的功能组件要求(如FDP_ACC、FDP_ACF)也采纳了本框架的术语和结构。
© 2026 – 本文基于 IEC 10181-3-00 / CAN/CSA-ISO/IEC 10181-3-00 标准撰写。内容仅供技术参考,具体实施时应以正式标准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