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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A CAN3-C108.3.1-M84 (2005) 是由加拿大标准协会(CSA)发布的加拿大国家标准,全称为《电气和电子设备无线电干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Interferenc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该标准最初于 1984 年发布(M84),2005 年经确认继续有效,是加拿大电磁兼容(EMC)法规体系中的基础性技术规范。
标准适用于所有可能产生无线电干扰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的频率覆盖范围为 9 kHz 至 1000 MHz,包含传导骚扰和辐射骚扰两种发射测量路径。通过规定统一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确保设备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无线电通信、广播及电视接收造成不可接受的干扰。
标准将设备按使用环境分为两类:
下表给出典型的传导骚扰和辐射骚扰限值(准峰值与平均值),实际标准中以频率分段形式详细规定。
| 干扰类型 | 频率范围 | Class A (dBµV) | Class B (dBµV) |
|---|---|---|---|
| 传导骚扰(QP) | 150 kHz – 500 kHz | 79 | 66 – 56 (随频率线性下降) |
| 传导骚扰(AV) | 150 kHz – 500 kHz | 66 | 56 – 46 (随频率线性下降) |
| 辐射骚扰(QP) | 30 MHz – 230 MHz | 40 dBµV/m (10 m 距离) | 30 dBµV/m (10 m 距离) |
| 辐射骚扰(QP) | 230 MHz – 1000 MHz | 47 dBµV/m (10 m 距离) | 37 dBµV/m (10 m 距离) |
注:表列数据为简化示意,完整限值曲线需参照标准原文。
标准规定使用 准峰值(QP)检波接收机 作为基本测量仪器,必要时辅以 平均值(AV)检波。传导骚扰测量使用 人工电源网络(LISN) 耦合,辐射骚扰测量在 开阔测试场地(OATS) 或 半电波暗室(SAC) 中进行,并保持规定的测试距离(通常为 3 m 或 10 m)。天线类型按频段选择:低频段使用杆状天线或环天线,高频段使用双锥天线、对数周期天线或复合天线。
针对不同设备类别,标准附录提供了补充规定:
制造商在设计阶段应引入 EMC 设计原则(如滤波、屏蔽、布局优化),并尽早进行预合规测试。由于标准要求严格,尤其是 Class B 限值,建议:
尽管 2005 年确认的版本仍被加拿大工业部(ISED)引用为合规选项,但实际认证中越来越多采用更新的等效标准(如 CAN/CSA-C108.3.1-19)。截至 2026 年,加拿大官方接受基于 CISPR 最新版本的测试报告作为替代,但建议出口企业优先参考与产品对应的 ICES 标准系列(如 ICES-001、ICES-003),这些标准与 C108.3.1 保持技术一致性。认证时需注意:
CSA CAN3-C108.3.1-M84 在技术内容上与 CISPR 11(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CISPR 14(家用电器、电动工具)、CISPR 22(信息技术设备)以及 CISPR 25(车载设备)标准高度协调。同时,它与加拿大工业部发布的 ICES 系列标准(如 ICES-001、ICES-003)共享相同的限值和测量基础,实际上后者直接引用了 C108.3.1 作为测试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制造企业常选择基于 CISPR 的国际标准进行认证,以便产品同时进入欧洲、亚洲和加拿大市场。但由于加拿大标准保留了部分本土化的限值以及特定的标识要求(例如英语/法语双语警告标识),因此完全依赖国际标准报告可能仍需补充差异测试。
此外,该标准与 美国 FCC Part 15 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但在传导限值的低频范围(150–450 kHz)及部分辐射限值上存在差异。对于同时出口美国和加拿大的产品,建议采用同时满足双方要求的“最严值”作为设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