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C748-13 (2018) 家用电动储水式热水器性能标准详解

规范住宅用电热水器的能效、热水输出能力与待机能耗要求,推动绿色节能与产品一致性

标准概况与适用范围

CSA C748-13 (2018) 是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 CSA)发布的关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00 V、额定容量不超过454 L(120 gal)的家用电动储水式热水器的性能标准。该标准最初于2013年发布,2018年进行了确认(reaffirmed),其技术内容至今仍为加拿大市场电热水器能效和性能评价的核心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或三相、采用电阻加热元件、用于制备生活热水的电动储水式热水器,包括一体式(水箱与外壳一体)和分体式(水箱单独安装)产品。不适用于即热式电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及商业/工业用途的大型热水器。

适用范围提示: CSA C748-13 (2018) 只考核产品在实验室条件下的性能参数,不涉及电气安全、结构强度等要求。安全方面须同时满足 CSA C22.2 No. 61(加拿大电气标准)或相关产品安全标准。

主要技术内容与要求

能效因子(Energy Factor, EF)

能效因子是衡量电热水器将电能转化为热水的效率指标,数值越高表示能效越好。标准规定了不同容量等级对应的最低能效因子要求。测试基于24小时模拟使用周期,计入加热效率、待机能耗和热水抽用量。

额定容量 (L) 最小能效因子 (EF) 最大待机能耗 (W) 最小热水输出率 (L/h)
≤ 50 0.92 2.5 100
51 – 120 0.90 3.0 200
121 – 200 0.88 4.0 300
201 – 300 0.85 5.0 400
301 – 454 0.82 6.0 500

表中所列为强制性最低限值,制造商可根据技术能力提高能效水平以获取能效认证或补贴。测试方法须严格遵循标准附录中的规程,包括环境温度设定(20°C±2°C)、进水温度(14.4°C±0.5°C)、热水出水温度(57.2°C±0.5°C)以及抽水模式等。

待机能耗(Standby Loss)

待机能耗指电热水器在无热水使用时段内为维持设定温度所消耗的能量。标准采用“W(瓦特)”作为待机能耗单位,并规定了不同容量对应的最大允许值,如上表所示。测试时需切断进水,记录稳定状态下24小时内的电能消耗,换算为平均待机功率。

注意事项: 待机能耗测试对水温均匀性和环境条件非常敏感。测试前必须保证水箱内水温充分平衡,且测试期间不允许任何排水或补水操作,否则数据无效。常见误区是将温控器动作频率当作待机能耗的判断依据,实际上应直接测量累积电能。

热水输出能力(First-Hour Rating, FHR)

第一小时热水输出量是评估电热水器能否满足高峰需求的关键指标。标准规定了开启热水后第一分钟内可流出的最大水量(混合后的温升≥35°C)。表中“最小热水输出率”即对应各容量等级的最低FHR要求,单位为L/h。测试时以额定流量连续放水,记录出水温度稳定在设定值±2°C内的持续时间。

温度调节与控制

标准要求热水器应具有可调节的温度设定装置(如温控器),设定范围至少为50°C至70°C。同时要求具备防冻功能(当环境温度接近0°C时自动加热)或提供防冻说明。温控精度须满足:在设定点±2.5°C内应能启动或停止加热。

实施要点与应用建议

制造商合规路径

制造商在新产品开发或进口时,需依照 CSA C748-13 (2018) 进行以下步骤:

  • 确认产品容量、电压、相数属于标准适用范围。
  • 在认可的实验室按标准附录进行EF、待机能耗和FHR测试。
  • 获取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或省级能效认证(如BC省、魁北克省要求)。
  • 在产品铭牌和用户手册上标注能效等级及相关性能参数。
合规益处: 符合 CSA C748-13 (2018) 的产品不仅能顺利进入加拿大市场,还能享受部分省市的节能补贴、绿色建筑积分以及更高的消费者信任度。制造商若主动提高EF值,可获得竞争优势。

用户安装与使用注意事项

尽管标准主要面向制造商,用户了解其内容有助于选购高效产品。建议关注铭牌上的EF值和容量是否匹配家庭用水习惯。安装时应注意:

  • 热水器应尽可能靠近使用点,减少管道热损失。
  • 如果出厂未标配保温层,应加装符合CSA要求的绝热毯。
  • 设定温度不宜过高(推荐55°C左右),兼顾节能与防烫伤。
安全强制要求: 任何对热水器的改装(例如更换温控器、增加保温层覆盖安全阀)必须由持牌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且不得影响安全装置(如泄压阀、超温保护器)的正常工作。标准本身虽不直接规定安全条款,但合规产品的设计通常已经满足CSA C22.2 No. 61的安全要求。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CSA C748-13 (2018) 并非孤立存在,它与以下标准形成紧密的体系:

  • CSA C191-M90 (R2017) – 电动储水式热水器安全标准,涵盖电气、机械及防火安全要求。性能测试与安全测试互为补充,一款产品若仅满足C748而不满足C191,不得在加拿大销售。
  • CAN/CSA-C828 – 电热水器待机能耗和能效因子的测试方法标准。C748-13直接引用了C828的测试步骤,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FHR和温控要求。
  • UL 174 – 美国UL标准(住宅电热水器)。虽然C748是加拿大特定标准,但与UL 174在测试条件上存在协调趋势,制造商若同时覆盖两国市场,需分别满足或采用NRCan和DOE认可的互认协议。
  • CSA C22.2 No. 61 – 加拿大电气安全标准,是热水器获得cUL/cCS认证的必达要求。

在能效法规层面,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将CSA C748-13 (2018) 列为官方引用标准,作为电热水器最低能效性能测试和认证的依据。各省能效法规(如卑诗省《能源效率法》、安大略省《绿色能源法》)均引用NRCan的更新目录,因此该标准具有法律效力。

问: CSA C748-13 (2018) 是否覆盖即热式电热水器?
答: 不覆盖。本标准明确限定为“储水式”电热水器,即热式热水器须依据其他标准(如CSA C22.2 No. 88或UL 499)进行认证。
问: 我的热水器EF值为0.88,容量150 L,是否符合标准?
答: 表中显示121-200 L容量段要求EF≥0.88,您的EF等于最低值,待机能耗须≤4.0 W,FHR≥300 L/h。建议核对具体测试报告以全面确认。另外注意标准为2018年确认版,若为更早生产的产品可能适用旧版要求。
问: 答: 目前(2026年)CSA正在审查C748系列,预计可能将能效因子要求提升至统一能效因子(UEF)模式并与美国DOE标准协调。建议关注CSA集团官网和NRCan公告,以获取最新草案。

综上,CSA C748-13 (2018) 是加拿大住宅电热水器进入市场的性能准入门槛,全面理解其技术要求有助于制造商提升产品质量、用户做出明智选择,并推动行业向更高能效迈进。建议相关方定期复查标准更新状态,确保持续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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