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况与适用范围
CSA B311-02 (2018) 是由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发布的技术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2 年,2018 年经确认继续有效。该标准全称为《Safety Code for Elevators,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规范),是加拿大升降设备领域最重要的安全技术规范之一。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安全理念,结合加拿大本地的法规环境和技术实践,为升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维护和改装提供了系统化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
- 载客电梯:包括各类乘客电梯、观景电梯、住宅电梯等;
- 载货电梯:包括普通载货电梯、汽车电梯、液压电梯等;
- 自动扶梯:适用于商业建筑、公共交通枢纽等场所;
- 自动人行道:水平或倾斜角度不大于12°的自动输送人行道。
标准不涵盖以下设备:建筑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矿井提升机、舞台升降设备、专用液压升降平台以及额定速度大于 10 m/s 的超高速电梯。此外,对于既有设备的重大改造,本标准亦提供适用的安全要求。
实用提示:在使用 CSA B311-02 (2018) 时,应同时参考设备所在地的省级电梯法规,加拿大各省对电梯安全均有补充要求,标准的规定是最低安全要求,实际执行应以当地法规为准。
主要技术内容与要求
设备分类与运行参数
标准将电梯按用途分为 A(载货)、B(客运)两类,并依据额定速度、最大行程和载重量规定了不同的安全系数要求。表 1 列出了主要分类参数与对应的设计安全系数。
| 设备类别 | 额定速度 (m/s) | 最大行程 (m) | 钢丝绳安全系数 | 额定载荷安全系数 |
| A 类载货电梯 | ≤ 0.5 | 35 | ≥ 8 | 1.5 |
| B 类客运电梯 | ≤ 2.5 | 75 | ≥ 12 | 1.25 |
| 高速客运电梯 | 2.5 ~ 6.0 | 200 | ≥ 14 | 1.25 |
| 自动扶梯(商业型) | 0.5 (梯级速度) | — | — | — |
机械与结构要求
标准对电梯井道、机房、轿厢、对重装置、导轨、缓冲器等部件提出了明确的强度与安全设计要求:
- 井道与机房: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建造,井道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 小时;机房应设置独立通风、照明与紧急停止开关。
- 轿厢结构:轿厢地板单位面积载荷不应超过 5 kN/m²,边门和轿壁的机械强度应能承受 1 000 N 的集中力。
- 安全钳与限速器:每个电梯轿厢必须配备至少一套安全钳,当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 115% 时限速器触发,安全钳自动夹紧导轨。
- 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适用于额定速度 ≤ 1.0 m/s 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用于更高速度。
重要注意事项:钢丝绳安全系数是防止断绳的关键指标。实际使用中应定期检测钢丝绳磨损、腐蚀及断丝情况,任何单根钢丝绳的断丝数超过规定值(如在一捻距内断丝达 5% 必须立即更换)。
电气与控制系统要求
本标准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布线、接地和保护提出了严格要求:
- 供电与接地:电梯主电源应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额定电流不小于主电动机额定电流的 150%;所有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 ≤ 4 Ω。
- 控制与安全回路:安全回路应使用双断保护触点,包括极限开关、紧急停止按钮、门锁回路、安全钳开关等;所有安全触点应采用强制断开型。
- 应急照明与警铃:轿厢内应急照明工作时间不少于 1 小时,警铃按钮连接至大楼值班室或救援中心。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补充要求
标准规定自动扶梯梯级宽度一般为 600 mm、800 mm 或 1000 mm,倾角不超过 30°,梳齿板、扶手带、围裙板等应有必要的安全间隙和防夹装置。自动人行道的最大倾角为 12°,长度超过 30 m 时应设置中间支撑。
标准实施益处:严格遵守 CSA B311-02 (2018) 能够大幅降低升降设备事故风险,提升设备的可靠性与使用寿命。同时,合规的设备更易通过省级安全检查,缩短验收周期,降低因不合规导致的整改成本。
实施与应用要点
安装与验收
所有新安装的电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必须按照本标准进行型式认证和安装检验。安装完成后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测试,测试内容应至少包括:
- 轿厢安全钳与限速器的联动试验(满载超速 115%);
- 缓冲器行程检查与动态测试;
- 制动器可靠性测试(包括工作制动与紧急制动);
- 电气安全回路各触点功能测试;
- 自动扶梯的梯级缺失保护、扶手带速度同步性、梳齿板安全开关测试。
验收通过后应由安装单位出具符合性声明,并提交给当地主管部门存档。
日常运行与维护
标准要求使用单位建立定期维护制度,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载荷试验与安全钳动作试验。维护记录应保留至少 5 年。对于连续运行超过 15 年的电梯,建议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改造。
安全关键要求:任何情况下,严禁短接或拆除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门锁、限速器、安全钳等)。如因检修需要暂时旁路安全回路,必须全程由持证维修人员操作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完成后立即恢复。违反此要求属于严重安全隐患,将面临法律责任。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CSA B311-02 (2018) 在技术内容上与美国标准 ASME A17.1-2016 保持高度协调,二者在基本安全原则、部件设计要求及测试方法上基本一致,主要差异体现在加拿大特有的气候条件要求(如井道保温防冻)和省级法规引用方面。自 2019 年起,加拿大共同采用 CSA B44(即 ASME A17.1/CSA B44 合编版)作为最新的电梯安全标准。CSA B311-02 (2018) 仍适用于已按该标准安装的既有设备,新设备设计应优先采用 CSA B44。此外,本标准与 CSA C22.1(加拿大电气规范)、加拿大国家建筑规范(NBC)等标准相互引用,共同构成完整的法规体系。
常见问题 FAQ
问:CSA B311-02 (2018) 是否仍然有效?新电梯安装能否直接使用?
答:该标准虽然经过 2018 年重申确认,但已被 CSA B44 (ASME A17.1/CSA B44) 所取代。对于新安装的电梯,应直接采用最新版的 CSA B44。CSA B311-02 (2018) 主要适用于现有设备的安全评估、改造及维护引用,以及特定许可下的补充要求。
问:标准中对电梯紧急救援有怎样的规定?
答:CSA B311-02 (2018) 规定每台电梯必须设置独立的应急电源或自动切换的备用电源,确保轿厢照明、紧急报警、通风及控制系统在断电后至少能运行 1 小时。同时要求每层电梯厅设有可手动操作的救援装置(如紧急开锁钥匙),并定期进行救援演练。
问:自动扶梯的月度检查需要重点关注哪些项目?
答:应重点检查梯级与梳齿板的啮合间隙(不应超过 4 mm)、扶手带张力与速度同步性(偏差不大于 ±2%)、围裙板的防夹装置状态、急停按钮功能以及驱动链的润滑与张紧情况。任何梯级缺失或梳齿板开关动作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问:该标准是否涵盖液压电梯?
答:是的。CSA B311-02 (2018) 将液压电梯归类在载货及低速载客电梯范围内,对其液压系统的工作压力、管路安全系数、防爆阀、防沉降装置等有详细规定。液压电梯的额定速度通常不超过 1.0 m/s,其液压缸必须设置失效保护措施,防止管路破裂时轿厢急速下落。
© 2026 CSA Group. 本标准由加拿大标准协会(CSA)出版,本文仅为技术解读,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使用时请以官方发布的标准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