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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A B140.9.2-10 (2014) 是由加拿大标准协会(CSA)发布的燃油燃烧器专用安全与性能标准,全称为《Oil Burners: Pressure Atomizing Type》,即压力雾化油燃烧器标准。该标准最初于2010年发布,并于2014年经过确认更新,是加拿大燃油燃烧设备法规体系中的核心产品标准之一。截至2026年,该标准仍被加拿大各省建筑及消防法规广泛引用,作为压力雾化型油燃烧器安全认证和性能评价的基准文件。
标准的主要目标通过统一的设计、制造、测试和标记要求,确保压力雾化油燃烧器在预期使用条件下的安全启动、稳定燃烧和安全停机。同时,标准对燃烧效率、排放水平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促进节能环保。
标准规定了燃烧器各部件的材料选择、结构强度和密封要求。燃烧器壳体、燃油管路连接件、安装支架等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耐受正常使用及运输中的振动。对于燃油与电气部件,要求具备防泄漏设计,所有燃油管路连接在承受3倍最大工作压力时不得出现渗漏。
电气安全方面,燃烧器中的所有电气部件(电机、控制器、接线端子等)必须符合加拿大电气标准CSA C22.2系列的相应要求。控制电路必须具备过流保护,所有带电部件必须进行有效绝缘和接地。燃烧器接线盒应具有防滴漏结构,防止水分进入。
标准对不同容量和燃料类型的燃烧器分别规定了燃烧效率、烟气排放和火焰稳定性要求。以下表格总结了典型的性能要求(基于轻质燃油2号油,环境温度20°C)。
| 燃烧器容量范围 | 燃烧效率(净热值) | 烟气CO含量(ppmV,12%O₂基准) | 烟气烟度(Bacharach烟度号) | 燃油压力范围 |
|---|---|---|---|---|
| ≤ 10 kW(3.4 kg/h) | ≥ 85% | ≤ 150 | ≤ 4 | 700 – 1000 kPa |
| 10 – 100 kW(3.4 – 34 kg/h) | ≥ 87% | ≤ 120 | ≤ 4 | 700 – 1200 kPa |
| > 100 kW(> 34 kg/h) | ≥ 90% | ≤ 100 | ≤ 3 | 700 – 1500 kPa |
此外,标准还要求燃烧器在额定输出、最小输出和中间负载条件下均能稳定燃烧,不得出现回火、脱火或强烈脉动。火焰形状需与燃烧室匹配,避免直接冲击炉壁。燃烧器还需要通过耐久性测试(如连续运行1000小时),验证其长期运行后的性能衰减在允许范围内。
标准详细规定了以下安全控制功能:
制造商若需将其压力雾化油燃烧器投放加拿大市场,必须委托CSA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按照CSA B140.9.2-10 (2014) 的要求进行型式测试。测试内容涵盖上述所有要求,并包括:
通过测试后,CSA颁发认证证书,并允许产品加贴CSA标志。认证有效期内,CSA还会进行不定期工厂检查,确保批量产品与测试样品一致。
CSA B140.9.2-10 (2014) 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加拿大燃油设备标准体系的一环。它与以下标准紧密关联:
在排放方面,标准参考了CSA B140系列中关于烟度和CO测试的方法,并与加拿大环境部门的法规协调。制造商需同时满足地方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