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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CSA F326-M91 (R2014)是加拿大标准协会(CSA)发布的住宅机械通风系统标准,最初于1991年发布并于2014年确认。作为加拿大住宅通风领域的奠基性文件,该标准为新建及现有住宅的机械通风系统提供了统一的设计、安装、性能测试与验收准则,旨在保障居住者健康并维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截至2026年,该标准仍为加拿大国家建筑规范(NBC)及其他相关法规的重要引用依据。
标准全称为《Residential Mechanical Ventilation Systems》(住宅机械通风系统),适用于单户住宅、多户住宅单元以及带有居住用途的建筑。其核心对象是用于提供室外新风和排除室内污染物的机械通风系统,包括送排风机、风管系统、热回收/能量回收装置(HRV/ERV)及控制器件。标准不涵盖自然通风或仅靠渗透通风的情况,强调当机械通风作为主要换气手段时必须满足的全部要求。
标准界定两类典型系统:连续通风系统(Continuous Ventilation System)和间歇通风系统(Intermittent Ventilation System),分别对应不同的运行模式与控制策略。同时,它明确了住宅通风系统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的最低性能指标,确保居住者接触到的新风量足以稀释室内污染物并控制湿度。
标准对住宅内不同区域规定了明确的最小通风量。总通风量通常按两种方法计算:一是基于建筑体积的空气变化率(ACH);二是基于房间数和居住人数。以下列出典型区域的最小风量要求(实际设计应以标准原文为准)。
| 区域/用途 | 通风类型 | 最小风量 (L/s) | 备注 |
|---|---|---|---|
| 主要房间(起居室、卧室) | 连续送风 | 15 L/s 每主室 | 或按总风量0.3 ACH分配 |
| 厨房 | 间歇排风 | 50 L/s | 也可设置25 L/s连续排风 |
| 浴室 | 间歇排风 | 25 L/s | 连续运行时最低10 L/s |
| 洗衣房/卫生间 | 间歇排风 | 25 L/s | — |
| 整体住宅(连续模式) | 总新风 | ≥0.3 ACH | 或按人数公式计算,取大值 |
标准认可多种系统拓扑结构:
风管材料需符合相应防火与卫生标准,柔性风管长度受限且不得暗埋;所有室外进风口应设置防虫网并远离污染源;排风口位置需避免对邻近建筑或行人造成影响。系统调试时需使用经校准的风量罩或压差法测量各风口实际风量,确保偏差在±10%以内。
设计时首先依据当地气候、建筑气密性、房间布局等确定总风量。若住宅采用较高气密性(如气密性<3.0 ACH@50Pa),则必须设计连续机械通风系统。HRV/ERV的选型应适应冬季结霜风险,并具备对应除霜策略。
所有风管接头应密封,特别注意穿过围护结构的缝隙填充。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风量平衡调试,并记录测试数据作为验收凭证。标准要求提交风量测量报告、系统操作手册及定期维护计划。对于改造项目,需评估原有风道是否适合,必要时更换。
滤网应每3个月检查或更换,HRV/ERV芯体每12个月清洁。建议安装显示运行状态或故障信号的控制面板,便于使用者监控系统运行。
F326-M91是加拿大住宅通风领域的基石标准,与多个国家级规范和技术标准紧密关联:
在设计过程中,应同时查阅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确保系统整体合规。F326虽制定较早,但其技术框架为现代住宅通风提供了经久考验的准则。
本文内容基于2026年可获得的信息编写,仅供技术参考。实际设计和安装应遵循最新权威标准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