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 CSA E60335-2-6-18:家用烹饪器具安全标准详解

全面解析加拿大标准对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相关器具的特殊安全要求

标准概况与适用范围

CAN CSA E60335-2-18(以下简称“本标准”)是加拿大标准协会(CSA)采纳并发布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其技术内容等效于国际标准IEC 60335-2-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2-6部分: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本标准最初于2018年发布,并在后续修订中保持与IEC版本的一致性。截至2026年,该标准仍是加拿大境内电气安全认证(如CSA认证)的基准文件之一。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单相不超过250 V、其他类型不超过480 V的驻立式家用烹饪器具,包括:

  • 电灶(独立式或嵌入式)
  • 灶台(燃气和电热组合式中的电热部分)
  • 烤炉(含自清洁功能)
  • 烤架、炙烤器及类似加热烹调器具
  • 商用厨房中使用的类似器具(如经声明用于商店、轻工业等非家庭用途,但仍在本标准涵盖的范围内)

不适用范围包括:工业专用烹饪设备、户外用便携式烤炉、微波炉(另有标准)、以及专为化工或医疗环境设计的器具。

提示:本标准为特殊要求标准,必须与通用标准CAN CSA E60335-1(IEC 60335-1的加拿大版本)配合使用。通用标准中的条款除被本特殊标准修改或替代外,均适用。

主要技术内容与要求

防触电与绝缘防护

本标准对带电部件的最低绝缘要求进行了特别强化。器具中可能被用户接触的部分(如灶台玻璃面板、烤箱门把手)必须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对于可拆卸的烹饪表面,其电气连接必须设计成在拆卸时自动断开电源,并确保打开或接近带电部件时的防护等级至少为IPX4(防溅水)。

发热(温升)要求

在正常使用或异常条件下,各部位的温度不得超过表101(本标准的参考表)中给出的限值。测试时,器具应在最严苛的工况下运行,包括所有加热单元同时工作、烤箱达到最高设定温度、以及可能同时使用的辅助功能(如自清洁循环)。

强制性条款:任何产生火、电弧或导致可燃材料热解的温度都是不可接受的。标准明确规定,在等效试验条件下,电气接线盒的温升不得超过80 K,否则必须采用耐热等级更高的材料。
部件/区域最大允许温升(K)测试条件
电源线端子(橡胶/聚氯乙烯)60额定负载运行1小时
开关、控制器旋钮(金属材质)35所有加热单元全功率
烤箱门玻璃(把手区域)45烤箱运行至稳定状态
灶台边缘(用户可能触及的垂直面)65最大功率灶头开启
内部布线绝缘(靠近加热元件)100烤箱自清洁循环(若有)

机械强度与结构完整性

器具必须通过一系列机械测试,包括:灶台玻璃面板的冲击测试(用0.5 kg钢球从130 mm高度自由跌落);烤箱门的过重测试(门最大打开角度施加100 N力);以及烹饪器具的整体稳定性测试(防止因儿童攀爬或放置重物导致倾翻)。

控制器件与安全联锁

标准要求所有加热单元的控制开关必须具有清晰的“断开”位置,且断开后电器不得意外重新启动。对于带有自清洁功能的烤炉,门连锁装置必须确保在自清洁循环温度超过260 °C时可自动锁紧,并仅在温度降至安全水平后方可手动解锁。

注意:许多不合格产品在“待机”状态下仍有一部分电路带电。本标准强制要求即使处于电子关机模式,电源插头断开或开关切断后,任何可触及部件的电压不得超过34 V(峰值)。

实施与应用要点

制造商认证流程

制造商在申请CSA标志或其他CB体系认证时,需提供:

  • 完整的技术文件(包括电路图、爆炸图、材料清单)
  • 依据本标准进行的型式试验报告(温升、绝缘、机械、异常等全项)
  • 工厂质量控制计划(包含来料检验、产线耐压测试、例行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与加拿大电气规范(CEC)部分条款相互引用,例如对于永久接线式电灶,其端子盒的接线方式和导体截面积须同时满足CEC Part I的要求。

安装与用户安全

安装人员应确保:

  • 器具的固定装置(防倾翻支架)已正确安装并紧固
  • 电源线采用符合CSA标准(如C22.2 No. 49)的型号,且线径满足额定电流
  • 所有可移动式灶台组件被正确放置,避免异物或液体渗入电气部分

用户日常使用时,需严格遵循制造商指导,切勿在烤箱底部铺放铝箔,否则可能聚热引发火灾。

标准实施益处:严格遵守CAN CSA E60335-2-6-18可显著降低火灾概率、电击事故和烫伤风险。经该标准认证的器具在加拿大市场享有广泛接受度,同时也利于简化为出口至其他IEC 60335系列成员国的认证流程。

定期审查与标准更新

本标准自2018年发布以来,CSA技术委员会陆续发布了若干解释片和修订案。2026年,该标准的最新版正在考虑将智能电器(如远程控制功能)的网络安全风险纳入要求,但现有版本的基本安全框架依然行之有效。建议制造商定期查询CSA网站的“标准修订动态”。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CAN CSA E60335-2-6-18并非孤立存在,它与以下标准和技术文件形成了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

  • CAN CSA E60335-1(通用要求):98%的技术条款来自通用标准,本特殊标准仅针对烹饪器具的特性进行补充或修改。
  • UL 858(美国家用电灶安全标准):虽然同为北美食谱类标准,但UL 858在温升限值和机械测试细节上有独特之处。企业在出口北美两国时需分别处理差异。
  • CAN/CSA C22.2 No. 0(通用要求):与加拿大电气安全法律法规中的框架要求一致。
  • ISO 1817 / IEC 61730(涉及材料耐热性):对器具中采用的橡胶、塑料及玻璃材料,可引用这些标准进行验证。
提示:若产品同时符合IEC 60335-2-6和CAN CSA E60335-2-6-18,仅后者可在加拿大市场使用CSA标志,且当地监管机构(如省级电气主管)对部分细节(如接地标记、法语警示语)可能有额外要求。

常见问题(FAQ)

问:CAN CSA E60335-2-6-18是否适用于燃气灶具?
答:本标准仅涵盖电热元件部分。对于燃气灶具中的电控部分(如点火器、电子阀、定时器)仍需满足本标准的电气安全要求,但燃气燃烧部分应依据ANSI Z21.1或CSA B149系列标准。通常整机认证会同时涵盖电气和燃气两部分。
问:如何证明我的产品符合该标准?是否需要测试自清洁循环?
答:是的,如果产品标有“自清洁”功能,则必须按照标准附录AA进行特高温温升测试和门锁可靠性测试。型式试验报告应包含自清洁模式下的所有关键数据。建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如CSA、Intertek、UL)进行测试。
问:标准中要求的“防倾翻装置”具体指什么?
答:对于独立式烹饪器具,必须包含一个机械锁定装置,将器具固定到墙壁或地板。该装置应能承受器具本体向前倾斜时产生的全部水平力。安装说明书中必须明确告知用户“必须使用防倾翻装置”,且所有出厂产品必须带有该装置的安装硬件。
问:如果我的产品专为商业厨房设计,但仍属驻立式,是否仍适用本标准?
答:可以适用。标准明确涵盖“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只要声明为“商用”,则部分条款(如机械强度)允许采用更严格的工业级判据,但其他安全指标(如防触电、发热)不得降低。建议在技术文档中明确预期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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