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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CGSB 4.2 No. 68-2004 (2013) 是加拿大通用标准委员会(CGSB)发布的纺织品测试方法系列之一,专门针对纺织材料(包括织物、纱线、纤维、服装及其他纺织制品)的耐光色牢度性能制定了统一的试验规程。该标准最初于2004年发布,2013年经确认(或修订)后继续有效,是加拿大国内纺织品耐光牢度检测的权威引用文件,也是加拿大标准委员会采纳的国家级方法标准。
本方法采用氙弧灯作为模拟日光光源,规定了试样与一组蓝色羊毛标样同时曝晒、通过比较变色程度来评定耐光等级的技术路线。适用于任何类型的纺织品(天然纤维、合成纤维、混纺及加工品),但不适用于高耐光牢度材料的门垫等特殊用途,除非明确采用更长的曝晒周期。标准对于纺织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检测实验室的评价服务以及进出口贸易中的符合性验证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将待测试样与一套蓝色羊毛标样(Grade 1 至 Grade 8)同时安装在试样架上,在氙弧灯试验箱内接受规定条件下的连续或间歇光照。曝晒一段时间后,取出试样与标样,用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试样的变色程度,通过与标样变色程度对比确定耐光等级。等级越高表示耐光色牢度越好(8级最佳,1级最差)。
氙弧灯试验仪必须配备滤光系统以去除红外线并提供全光谱模拟日光;黑板温度计(BPT)或黑标准温度计(BST)用于监测试样表面温度;相对湿度控制系统;自动辐照度控制装置。标准规定了两种典型的试验模式:连续的潮湿-干燥循环(适合一般纺织品)和纯干态曝晒(适合特定产品)。
| 参数 | 标准条件 | 允差 |
|---|---|---|
| 黑标准温度(BST) | 63 °C | ±3 °C |
| 黑板温度(BPT) | 55 °C | ±3 °C |
| 相对湿度(RH) | 50 % | ±10 % |
| 辐照度(300-400 nm) | 42 W/m² | ±5 % |
| 循环周期 | 光照120 min + 喷淋18 min | — |
标准采用欧洲蓝色羊毛标样(BWS),共8级。每次试验必须使用一套完整的标样并同时曝晒。当试样的变色程度与某一级标样变色相当时,即视为该耐光等级。若介于两级之间,可采用半级评级(如4‑5级)。评级应在标准光源(D65)下由至少两名评定者独立完成,或使用分光光度计进行数值评估。
试样大小通常为50 mm × 100 mm,每个品种至少准备5块,并覆盖不透明遮板(部分遮光)用于曝晒。试样应在标准大气(温度21±1 °C,相对湿度65±5 %)下调湿至少48小时。若试样经过洗涤或后处理,应按照CGSB 4.2 No. 2中的规定进行预处理。
根据材料的预期耐光等级设定曝晒终点。通常预设曝晒量使第7级蓝色羊毛标样的变色达到灰色样卡4级左右时停止。也可采用分段曝晒:在预定时间点检查试样,记录达到规定变色所需时间。标准明确了两种曝光终止规则:“终点法”和“连续曝光法”,使用者可根据需要选择。
报告应包含:标准编号、试样描述、试验条件(温度、湿度、辐照度、循环模式)、所用蓝色羊毛标样等级及批号(如果按2026年最新修订建议,还应注明设备校准日期)。对于多块试样取平均值,若个别值超出中间值半级则重新测试。所有报告至少包含一个耐光等级数值。
CAN CGSB 4.2 No. 68-2004 (2013) 在技术和内容上与ISO 105‑B02:2014《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第B02部分:耐光色牢度 氙弧灯法》基本一致。两者主要差异在于引用文件的编号和轻微的条件调节细节。此外,本方法与AATCC TM16.3(美国染色家和化学家协会方法)具有相似的原理,但蓝色羊毛标样体系不同(AATCC采用1‑10级蓝色羊毛标准)。对于出口至加拿大市场的纺织品,CGSB方法是强制认可的方法之一;而出口至欧洲时,ISO 105‑B02常被要求。因此,具备CGSB方法资质的实验室通常可通过对标实现与ISO方法的等效测试。
与国标GB/T 8427‑2019相比,测试条件参数几乎一致,但在湿度控制上CGSB更强调干‑湿循环对于模拟典型日照环境的必要性。建议企业在建立内部方法时优先采用CGSB 4.2 No. 68,以符合加拿大采购规范,同时满足BS、EN等其他市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