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 CGSB 12.2-M91 (2017)《平板玻璃》标准技术解读

全面解析加拿大平板玻璃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与实施要点

1. 标准概况与适用范围

CAN CGSB 12.2-M91 (2017)《平板玻璃》(Flat Glass) 是由加拿大通用标准委员会(CGSB)制定并确认的加拿大国家标准。该标准最初于1991年发布,2017年经复审确认继续有效,至今(2026年)仍是加拿大境内平板玻璃产品认证与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

标准适用于以浮法、压延、拉制等方法生产的建筑及一般用途平板玻璃,主要包括透明、着色、本体着色及在线镀膜玻璃原片。标准覆盖玻璃的厚度、尺寸、形状、光学质量、外观缺陷及边部加工要求,但不包括钢化、夹层等深加工制品,也不包括特殊用途(如防弹、防火)玻璃。标准同样适用于出口至加拿大或在其国内市场销售的平板玻璃产品。

实用提示:标准中的“平板玻璃”泛指厚度均匀、上下表面平行的平板状无机玻璃,不包括经后续热弯、钢化、夹层或镀膜加工的制品。生产商和采购商在签订合同前应确认是否需要引用该标准作为验收依据。

2. 主要技术内容与要求

2.1 玻璃类型与质量分级

CAN CGSB 12.2-M91 (2017) 根据玻璃的颜色、透光率和表面质量将平板玻璃分为若干类型和等级:

  • Ⅰ类 – 透明平板玻璃:无色或近无色,透光率≥87%(标称厚度5mm);
  • Ⅱ类 – 着色平板玻璃:通过加入着色剂实现特定颜色和遮阳系数;
  • Ⅲ类 – 本体镀膜玻璃:在玻璃熔体中加入金属氧化物实现功能涂层;
  • 质量等级:分为选择级(Selection)、标准级(Standard)和建筑/家居级(Architectural/Domestic),等级越高,外观缺陷容许限度越严格。

2.2 尺寸与公差

公称厚度 (mm)厚度允许偏差 (mm)对角线偏差 (mm)尺寸允许偏差 (mm)
3±0.15≤1.5+0.5 / -0.5
4±0.18≤1.5+0.5 / -0.5
5±0.20≤1.5+0.5 / -0.5
6±0.20≤1.5+0.5 / -0.5
8±0.25≤2.0+0.5 / -0.5
10±0.30≤2.0+0.5 / -0.5
12±0.35≤2.0+0.5 / -0.5

圆形或异形玻璃的尺寸偏差需由供需双方面议。直线度偏差(翘曲)不应超过每米1mm,对于大板还需满足总量控制。

2.3 光学质量

标准对平板玻璃的光学变形、条纹、气泡、结石、划伤等提出了明确的量化限制。以下为标准级(Standard)对外观缺陷的容许限度示例:

  • 气泡:直径≤1.0mm者允许存在,但每平方米数量≤5个;直径>1.0mm的气泡不允许出现;
  • 结石与夹杂物:最大尺寸≤0.8mm,且每平方米≤3个;
  • 划伤:宽度≤0.1mm且长度≤50mm,每平方米允许不超过2条;
  • 光学变形:在透过检验条件下,距玻璃2m观察,不应出现明显的带状或卷状畸变。
重要注意事项:缺陷的判定应在玻璃自然光下,距离玻璃面约600mm处进行目视检查,玻璃背面应衬有黑色无光背景。任何缺陷的“尺寸”定义为其最远两点之间的直线距离。对于成群出现的微小缺陷,需按区域总数进行统计,不可忽略。

2.4 边部处理

标准要求玻璃边缘应进行打磨或倒角处理(具体要求在订货时协商),消除锐角、爆边等可能引发应力集中或人身伤害的缺陷。爆边深度不应超过玻璃厚度且长度不超过5mm。

安全关键要求:用于建筑外墙、门窗、隔断等涉及人员安全的应用场合,玻璃原片在后续加工(如钢化、夹层)前必须满足本标准对边部质量的最低要求。任何可见裂缝或超过允差的爆边均不可接受,否则在后续加工或使用中极易发生自爆。

3. 实施与测试要点

3.1 检验规则

CAN CGSB 12.2-M91 (2017) 明确质量一致性检验按批次进行。每批应由同类型、同厚度、同等级、同时生产的玻璃构成,最大批量不超过2000m²。抽样采取计数检验,正常检验水平为Ⅱ,AQL值(可接受质量水平)根据缺陷类别分为:

  • 尺寸/厚度偏差:AQL=1.0%;
  • 外观缺陷:AQL=2.5%;
  • 光学变形:AQL=1.0%。

若初次抽样不合格,可对双倍样本进行复检,但复检后仍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不合格。

3.2 主要测试工具

测试工具包括:千分尺或专用玻璃厚度卡尺(精度0.01mm)、无反射背景板、直尺或钢卷尺(最小刻度1mm)、塞尺、光源箱等。光学变形检测需使用规定的栅格投影装置(栅距10mm)。

标准实施的益处:采用CAN CGSB 12.2-M91 (2017) 可以统一加拿大市场平板玻璃的质量语言,减少供需双方因质量标准不一致造成的争议,同时便于出口企业一次通过加拿大认证,降低贸易壁垒。

4.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CAN CGSB 12.2-M91 (2017) 在技术内容上与以下国际标准保持协调:

  • ASTM C1036-16《平板玻璃标准规范》——两者在分类、缺陷限值方面高度一致,唯公差值和抽样规则略有差异。加拿大标准倾向于更严的厚度公差和更大的抽样量;
  • ISO 16293:2017《建筑玻璃——平板玻璃——基本规定》——两者在光学质量要求上互认,但CGSB 12.2保留了对北美常用厚度的额外规定;
  • CAN/CGSB 12.1-M90《玻璃边部处理指南》——作为配套标准,提供边部倒角与磨边的详细工艺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CGSB 12.2-M91 (2017) 是加拿大法规(如《加拿大建筑规范》)在玻璃原片方面的引用标准,因此具有事实上的强制效力。

实用提示:在加拿大境外生产的平板玻璃,若以浮法工艺制造且厚度、缺陷限值符合CGSB 12.2要求,通常可凭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获得认可,但建议在出货前委托认可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

常见问题解答 (FAQ)

问:CAN CGSB 12.2-M91 (2017) 是否适用于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
答:不直接适用。该标准只涵盖未经深加工的玻璃原片。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应分别引用CAN/CGSB 12.1-M90和CAN/CGSB 12.10-M91等标准。但原片本身的质量应满足CGSB 12.2的要求。
问:如何判断平板玻璃的“缺陷尺寸”?
答:标准规定缺陷尺寸为其投影面积上最远两点之间的直线距离。对于不规则形状的结石或气泡,需用精密卡尺测量长轴与短轴,取较大值作为判断依据。成堆出现的微小缺陷需统计区域内数量,不可单个忽略。
问:本标准与欧盟标准EN 572-1在技术上有何主要差异?
答:两者在厚度系列上相似,但CAN CGSB 12.2对厚度公差和翘曲的要求更为严格;缺陷分类上,北美标准更注重划伤和光学变形,欧洲标准则对气泡和结石强调较多。此外,加拿大标准强制要求边部处理描述。
问:用于加拿大建筑工程的平板玻璃是否强制要求符合CAN CGSB 12.2-M91?
答:是的。加拿大国家建筑规范(NBC)及其省/地区版本通常引用CGSB 12.2作为平板玻璃的基本要求。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合规建筑项目。建议出口企业提前获得加拿大标准委员会的认可或实施等效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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