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2929——载人索道装置安全要求通用要求标准系列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Cableway Installations Designed to Carry Persons — General Requirements(Part 1: 适用于所有装置;Part 2: 无抱索器制动往复式双索架空索道附加要求)

🚡 BS EN 12929 是欧洲标准 EN 12929 的英国采用版本,由 BSI 技术委员会 MCE/20(Aerial ropeways,架空索道)制定,规定了载人索道装置(cableway installations designed to carry persons)的安全要求通用要求。索道(缆车、吊椅、拖牵索道、往复式索道等)在山区旅游、滑雪场与城市交通中广泛用于人员运输,其安全直接关系乘客生命与公共安全。标准归类于 ICS 45.100(索道装置)。本系列包括 Part 1(适用于所有装置的总要求)与 Part 2(无抱索器制动往复式双索架空索道的附加要求),均为 2015 年版,分别取代 2004 年版。

💡 索道安全涉及机械、电气、钢丝绳、结构、站房、运营与救援等众多环节。BS EN 12929 的通用要求规定了所有类型载人索道装置必须满足的最基本安全要求,是欧盟索道指令(2000/9/EC)下设计、制造与运营的重要依据。

一、系列构成与适用范围 📌

标准号发布年份适用对象取代关系
BS EN 12929-12015所有载人索道装置取代 BS EN 12929-1:2004
BS EN 12929-22015无抱索器制动的往复式双索架空索道取代 BS EN 12929-2:2004

两个分部均由 MCE/20 委员会负责,Part 1 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经 CEN 批准,Part 2 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经 CEN 批准;两者均于 2015 年 1 月发布欧洲版本,并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由 BSI 发布英国版本。Part 1 规定适用于所有装置的总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Part 2 针对”无抱索器制动、往复式双索(bicable)架空索道”规定附加要求。

从适用范围看,Part 1 适用于一切”设计用于载人的索道装置”,包括客运索道、货运索道中的载人部分、以及游乐设施中采用钢丝绳牵引的载人系统。标准将索道装置定义为由钢丝绳、支承结构、驱动与张紧装置、站房、车厢(吊厢、座椅等)及其附属设施构成的完整运输系统。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并不涵盖电梯、自动扶梯、滑雪拖牵的某些地面设施或纯机械游乐设施,这些分别由其他标准管辖。

⚠️ Part 1 是基础性总要求,适用于所有类型载人索道;Part 2 是针对特定型式(无抱索器制动的往复式双索索道)的附加要求。设计与验证时应先满足 Part 1,再按装置型式适用 Part 2 及系列其他标准(如配套的钢丝绳、站房、制动与救援标准)。

二、安全原则与总要求(Part 1)🔧

Part 1(BS EN 12929-1:2015)规定了所有载人索道装置的安全原则与总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 安全原则(第 4 章):危险识别、风险评价与安全目标,要求设计者系统识别危险并采取消除或降低风险的措施。
  • 设计与计算:结构、机械、电气与钢丝绳的设计准则与载荷工况,规定了静载、动载、风载、温度等组合。
  • 安全装置与制动:限速、越位保护、紧急停车与制动系统要求,包括驱动轮制动、安全制动与防滑监测。
  • 运营与维护:运行规程、检查与维护制度、应急救援要求,确保装置全寿命周期安全。

2.1 设计载荷与工况

标准要求索道各构件按最不利载荷组合进行设计。主要载荷包括结构自重、乘客载荷、钢丝绳张紧力、风载荷、冰雪载荷、温度变化以及运行中的动载荷与冲击载荷。对于站房、支架与基础,还需考虑地震等偶然载荷。设计时应区分正常运行工况、事故工况(如断绳、卡绳、制动失效)与检修工况,分别规定不同的安全系数要求。

载荷类型说明设计考虑
永久载荷结构自重、钢丝绳及附件重量按实际质量计算
可变载荷乘客、车辆、风、冰雪、温度按最不利组合取值
动载荷起动、制动、越位冲击计入动力放大系数
偶然载荷断绳、卡绳、地震等规定相应的极限安全要求

2.2 安全装置与保护

Part 1 对安全装置提出系统要求,包括:超速监测与制动、越站(越位)保护、牵引绳松弛与断绳监测、防滑(打滑)监测、紧急停车回路、以及站内联锁保护。所有安全功能均应有冗余或失效安全(fail-safe)设计,任何单一故障不得导致不安全状态。安全回路应能自动检测故障并触发安全制动,同时应便于检修与复位。

🚨 索道安全装置(超速保护、越站保护、异常停车与救援系统)是防止事故的关键屏障。任何安全回路失效或人为旁路都可能导致严重事故,必须严格执行设计验证与日常检查制度,严禁屏蔽或短接安全功能。

三、往复式双索索道附加要求(Part 2)🎯

Part 2(BS EN 12929-2:2015)针对无抱索器制动的往复式双索架空索道(reversible bicable aerial ropeways without carrier truck brakes)规定附加要求。往复式双索索道采用独立的承载绳(track rope/carrier rope)与牵引绳(haul rope),车厢沿承载绳往复运行。由于无抱索器制动(即行走小车无独立制动器),其安全依赖于牵引系统制动、承载与牵引绳的可靠控制。Part 2 对该型式的牵引、制动、防滑与安全保护提出专门要求。

此类索道的特点是车厢在两端站之间往复运行,通常为单轨或双轨,载客量相对较大,运行速度较高。由于行走小车不带制动器,一旦牵引绳断裂或驱动失效,车厢将无法自行制动停车,因此必须在驱动站设置可靠的机械制动,并在牵引绳断裂时通过安全钳或防滑装置实现停车。Part 2 对这些关键安全功能提出了具体、可验证的要求。

方面关注点工程意义
牵引系统牵引绳、驱动与张紧装置保证往复运动可靠
制动系统驱动轮制动与防滑无抱索器制动时的安全停车
防超速/越位限速与越站保护防止冲顶与超速
安全回路故障检测与联锁保证故障时安全停机
✅ Part 2 的附加要求与 Part 1 总要求配套,使无抱索器制动的往复式双索索道在设计、制造与运营中具备完善的失效保护,是此类索道安全性的专门保障。

四、工程实践应用 🛠️

  • 🔍 索道设计:新建设计按 Part 1 + Part 2(如适用)确定安全要求与系统配置,先识别危险再评价风险。
  • 🔧 制造与验收:设备制造、安装与型式试验按标准进行,验证安全功能与制动力、防滑等关键参数。
  • 📊 运营与检修:建立运行规程、周期性检查与维护计划,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操作与救援人员。
  • 📋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风险再评估,排查老化、疲劳、腐蚀与安全回路隐患,必要时进行改造升级。

在具体工程应用中,建议将索道安全贯穿”设计—制造—安装—验收—运营—维保—改造—退役”的全寿命周期。设计阶段应依据标准进行风险评价并形成安全文件;制造与安装阶段应通过型式试验与出厂检验验证关键性能;运营阶段应制定详细的检查周期与维护计划,并对钢丝绳、制动器、安全回路等关键部件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已运营多年的索道,还应结合标准更新进行安全性复核与技术改造。

五、常见问题解答 ❓

❓ 问:BS EN 12929-1 与 -2 有什么区别?
答:-1 规定适用于所有载人索道装置的总要求;-2 针对无抱索器制动的往复式双索架空索道规定附加要求。
❓ 问:往复式双索索道为什么需要专门要求?
答:该类索道行走小车无独立制动器,安全停车依赖牵引与制动系统,因此对牵引、制动、防滑与安全回路有更严格的要求。
❓ 问:索道最关键的安全装置有哪些?
答:超速保护、越站(越位)保护、紧急停车与制动系统、断绳/防滑监测、应急救援系统等。
❓ 问:标准的设计载荷如何考虑风载荷?
答:标准要求按最不利风载荷与其他载荷组合进行设计,站房、支架与钢丝绳均应校核风载作用下的强度与稳定性。
🔍 问:标准的适用法规背景是什么?
答:欧盟索道指令(2000/9/EC)强制要求载人索道满足基本安全要求,BS EN 12929 等欧洲协调标准为符合该指令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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