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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ME/ANSI PALD-4-1987 是 ASME《便携式汽车举升设备安全标准》系列中的”车辆支撑架(Vehicle Support Stands)”卷。该系列自 1980 年起由 ASME 便携式汽车举升设备(PALD)委员会组织制定,每一卷独立覆盖一类设备的设计、标识、试验、操作、检验与维护。PALD-4 针对的是车辆支撑架——即用于在预定高度支撑车辆、以便进行维护或存放的固定式支架,其本身不具备举升与下降车辆的功能,通常与千斤顶配合使用,起”二次保险”作用。
标准第 1 章明确:本卷适用于按制造商推荐、用于在预定高度支撑各类车辆以便维护或存放的支架;不包含用于支撑车辆部件或其它特殊用途的辅助支架。从分类上看,本卷适用的产品为”带或不带可调立柱的车辆支撑架”两类:固定高度支架的整体(除鞍座外)即为底座,可调高度支架则通过立柱的伸缩改变总高度。
第 3 章是设计要求的核心,从底座、立柱、锁定装置、操作控制、鞍座与稳定性六个方面对支架提出量化约束:
| 部件/要求 | 设计要求 | 安全要点 |
|---|---|---|
| 底座(base) | 可任意构型,但必须提供至少 3 个与地面的接触点;圆形、三角形或多边形底座(平面投影)均视为满足 | 上部结构用于容纳并导向立柱,或(固定高度架)直接支撑鞍座 |
| 立柱(column) | 应设置防止立柱与底座意外脱离的机构;最低工作位置时立柱下端不得低于支腿与地面接触的平面 | 避免支架在低位被拉脱或刮碰地面 |
| 锁定装置(locking device) | 载荷施加后不得允许立柱高度再调整;若采用锁销,销必须固定于支架上以防丢失 | 插销式或棘爪式锁定的可靠性直接决定安全 |
| 操作控制(operating controls) | 清晰可见、便于操作者触及;不得有挤压点、锐边或挂扯隐患;操作逻辑应通过位置、功能、标签或组合方式一目了然 | 避免误操作与人身伤害 |
| 鞍座(saddle) | 构型应有利于正确放置、支撑并约束载荷 | 鞍座与车辆接触,防滑与定位是关键 |
| 稳定性(stability) | 鞍座边缘至底座投影区域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最大伸展垂直高度的 8%(H ≥ 8%V,按立柱手动消除间隙后测量) | 抗倾翻能力的量化判据 |
第 5 章规定了设计鉴定试验:每一设计或影响支架安全性能的设计变更,都必须进行居中载荷试验与偏置载荷试验。其中验证载荷(proof load)试验要求以额定容量的 150%、居中施加于鞍座,验证结构的完整性;试验后支架不得出现功能损伤——即任何导致载荷丧失或不能满足鉴定限值的永久性变形。偏置载荷试验则模拟实际使用中载荷未完全对中的工况,检验支架在偏载下的稳定性。
第 4 章要求每台支架必须:
标准给出的警示示例非常典型:“警告:不要超载支架。载荷仅可放在鞍座中心。支架应成对使用,并置于坚硬、水平的表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