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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D2937‑24)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发布,首次颁布于1971年,后经多次修订,本版为2024年更新版。标准全称为“用驱动圆筒法测定现场土壤密度的标准试验方法”,核心目的是通过将一个薄壁金属圆筒直接击入天然或填筑土层,获取保持原状结构的土样,然后通过称量、烘干等步骤精确测定土的湿密度和干密度。
标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近地表(通常小于1 m深度)的粘性土及部分无粘性土。它特别适用于细粒均匀的、具有一定粘结力、不易在取样过程中发生明显压缩或变形的土。对于含大量有机质、腐殖质、高塑性饱和软土、松散砂土、卵砾石土或极坚硬土等,本标准明确不推荐。尤其是当土中粒径大于5 mm(约3⁄16 in)的颗粒含量较高时,不仅可能因颗粒过大而损坏薄壁圆筒,还会在筒壁附近形成空隙或导致端部颗粒脱落,使密度计算结果严重失真。
在标准体系中,本方法与用于深层取样的标准D1587/D1587M(薄壁管取样法)和D6519/D6519M(活塞式取样法)形成互补。此外,本标准的有效数字处理规则引用自D6026,单位制采用国际单位制(SI)为正式标准,但允许同时报告英制单位,并特别说明在英制中“磅”可能混用质量和力,但本标准的英制部分统一将“磅”(lbf)作为重力单位处理。
试验基于最直接的位移‑称重原理:将已知内径和长度的薄壁圆筒(体积V已知)击入土中,取出圆筒内的土样,修平两端,立即称量湿土质量m_w,测定含水率w,即可计算湿密度ρ_w = m_w / V和干密度ρ_d = ρ_w / (1 + w/100)。整个过程可分为四个关键环节。
设备准备:采用标准规定的驱动圆筒,其尺寸必须满足表1要求。圆筒一端具有锋利的切削刃口,外壁光滑以减少摩擦。配套设备包括驱动头(保护筒口)、垫块(避免直接锤击)、导向杆、天平(精度0.1 g)、烘箱(能维持110±5 ℃)、干燥器等。
取样步骤:在选定的试验点清除表面浮土,将圆筒刃口朝下垂直放置于地表,用驱动锤(或静压装置)以匀速将圆筒压入或击入土中,直至筒顶距地面约15 mm处。注意避免倾斜或过载。然后挖出圆筒,小心取下两端土体,用直尺刮平,使土样两端与筒口齐平。立即称取圆筒+湿土总质量,记录后取代表性土样测含水率。
含水率测定:将土样放入烘箱在110±5 ℃下烘至恒重(通常12~24 h),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后称重。含水率按下式计算:w = (m_w – m_d) / m_d × 100%,其中m_d为干土质量。
密度计算:圆筒内体积V通过其内径和长度计算(V = π/4 × d² × L),精度至0.1 cm³。湿密度ρ_w = m_w / V,干密度ρ_d = ρ_w / (1 + w/100)。最终结果保留至0.01 g/cm³。
标准对驱动圆筒的几何尺寸、土壤适用条件及计算精度做出了明确技术规定。下表归纳了关键参数:
| 🟦 参数类别 | 📏 技术指标 | 🎯 数值或要求 | ⚡ 备注 |
|---|---|---|---|
| 圆筒外径 | 名义外径 | 76.2 mm(3.000 in) | 允许公差±0.25 mm |
| 圆筒壁厚 | 名义壁厚 | 2.67 mm(0.105 in) | 薄壁结构,刃口端可略薄 |
| 圆筒长度 | 有效长度 | 203 mm(8.0 in) | 两端可略有倒角 |
| 内径 | 计算体积用 | 70.86 mm(2.790 in) | 由外径和壁厚计算得到 |
| 圆筒体积 | 标准体积 | 约800 cm³ | 实际值按实测尺寸计算 |
| 颗粒上限 | 最大允许粒径 | 5 mm(3⁄16 in) | 超过此值可能损坏设备或导致结果无效 |
| 称量天平 | 感量 | 0.1 g 或 0.1% 试样质量 | 取大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