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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24《石油产品颜色测定用标准色标的标准试验方法》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石油产品、液态燃料与润滑剂委员会下属燃料、石油焦与碳材料特性分委会直接负责。该标准最初于1957年发布,历经多次修订,当前版本于2024年3月1日批准并发布。本方法在技术上与英国能源协会标准196/97(2014)等同,并已被美国国防部批准使用。标准通过视觉比较法测定多种石油产品的颜色,主要适用于润滑油、加热油、柴油燃料油以及石油蜡等产品。对于颜色浅于0.5的浅色精制产品,应采用D156《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测定》标准。此外,本方法引用了D938(石油蜡凝结点测定)、D2500(石油产品浊点测定)和D4057(采样规程)等相关标准。
颜色是石油产品最直观的质量特性之一,通常用于制造过程控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精炼程度。当已知产品的颜色范围时,颜色偏离正常值可能提示产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氧化变质。然而,颜色本身并非判断产品品质的绝对指标,不应单独作为产品规格的依据,必须结合其他理化性质综合评定。本标准特别指出,染色产品的颜色可能超出标准玻璃色盘的范围,且精密度研究中未包含此类样品,用户需自行评估方法适用性。
本方法的核心是视觉比较法:在标准光源下,将透明液态试样装入规定容器,与一组已知颜色的玻璃标准色盘进行目视比较,从而确定试样的颜色等级。比色计主要由标准光源、玻璃色盘组、试样容器室及观察目镜构成。光源通常采用光谱能量分布符合要求的钨丝灯,玻璃色盘经过精密校准,其标度值从0.5至8.0,共16个等级,每一步进为0.5。仲裁分析时必须使用标准规定的玻璃样品瓶(如图1所示),常规检验可采用其他容器,但必须保证颜色判断的一致性。
试验步骤:将试样注入清洁干燥的样品瓶中,避免产生气泡。将样品瓶放入比色计试样室并盖好盖子。通过观察目镜旋转标准色盘,逐一比较试样与各等级色盘的颜色。当完全匹配时记录该等级;若颜色介于两个相邻等级之间,则取较深(数值较大)的等级作为测定结果。整个测定应在无侧光干扰的环境下进行,试样温度应接近室温,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颜色深度。操作人员应经过色觉筛选和培训,以保证判读的一致性。玻璃色盘需避光保存,定期用标准颜色样品校验,一旦发现褪色或损伤应立即更换。
标准颜色等级采用从0.5至8.0的16个等级,步进0.5。下表列出全部标准颜色等级标度。
| 🟦 标准色盘等级标度 |
|---|
| 0.5 |
| 1.0 |
| 1.5 |
| 2.0 |
| 2.5 |
| 3.0 |
| 3.5 |
| 4.0 |
| 4.5 |
| 5.0 |
| 5.5 |
| 6.0 |
| 6.5 |
| 7.0 |
| 7.5 |
| 8.0 |
对于颜色浅于0.5的浅色产品,应使用D156赛波特颜色法。下表对比了两种方法的主要技术参数。
| 📐 方法标准编号 | 🎯 适用颜色范围 | ⚡ 适用产品类型 |
|---|---|---|
| D1500‑24 | 0.5~8.0(标准颜色等级) | 润滑油、加热油、柴油燃料油、石油蜡等 |
| D156 | 浅于0.5(赛波特颜色等级) | 浅色精制产品,如煤油、白油、轻质馏分油 |
在炼油厂及调合厂,颜色测定广泛用于生产监控与产品出厂检验。例如,润滑油颜色突然加深可能提示基础油精制不足或已氧化;柴油颜色异常可能反映调合比例失当或混入了重质组分。企业通常依据本方法制定内部颜色规格,并定期进行抽检。由于视觉判断存在主观差异,建议对同一批样品由两人分别测定,或同一人多次测定取平均值。对于试样中的悬浮颗粒或水分,应先过滤或脱水处理,以免影响颜色匹配;试样温度应保持接近室温,避免高温加深颜色或低温导致浑浊。
比色计的期间核查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建议使用具有已知颜色等级的标准参考油定期校验设备的光源和色盘,确保其状态与校准一致。当发现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排查原因并重新校准。对于染色产品,本方法可能不适用,应考虑采用分光光度法或其他有针对性的分析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