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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 D1140-17是关于通过水洗分离测定土壤中细于75微米颗粒含量的试验方法标准,由ASTM国际材料试验协会D18委员会制定。该标准于2017年修订,取代了早期版本,其核心在于利用水或分散剂溶液将土样中的细粒组分从粗颗粒上洗脱,进而定量细颗粒质量。标准适用于最大颗粒尺寸不超过75毫米的天然土、人工土及路基材料等,是粒度分析流程中不可或缺的前处理手段。与干筛法相比,水洗法能有效防止细粒因静电或黏附而附着于粗颗粒表面,从而显著提高小于75微米颗粒测定的准确性。但需注意,水洗过程也会溶解部分可溶性盐类及矿物,故标准明确不区分细颗粒与可溶物质的去除量,建议对含大量可溶物质的材料采用其他分离方法。
标准提供了两种方法:方法A要求用清水浸泡分散,适用于一般性土壤;方法B则采用化学分散剂溶液,用于含黏土等难以分散的土壤。选择权由委托方指定,若未指定则依据标准第5.2节至5.4节的指导原则。该标准与D75取样规程、C702试样缩分规程以及D2216含水率测定方法等形成完整技术体系,确保从取样到测试的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此外,标准明确采用国际单位制(SI),但允许使用替代的筛网命名体系(如3英寸代替75毫米,200号筛代替75微米),体现了标准的灵活性与通用性。
本方法的物理原理是利用水力冲刷或分散剂的化学作用破坏土颗粒之间的团聚力,使小于75微米的颗粒悬浮于水中,再通过标准75微米筛将其与粗颗粒分离。具体流程包括:将代表性试样烘干至恒重并称取质量,随后将试样置于容器中加入清水或分散剂溶液进行充分浸泡。方法A的浸泡介质为纯水,方法B则使用六偏磷酸钠等分散剂溶液(通常浓度为4%),浸泡时间一般为15小时以上,以确保团粒完全崩解。浸泡后将土浆全部倾倒在75微米试验筛上,用细水流反复冲洗,直至通过筛网的水变得清澈透明,表明细粒已基本去除。
设备要求严格:试验筛须符合ASTM E11规范,网孔尺寸为75微米(200号筛);天平感量根据试样质量决定,当试样质量小于100克时需感量0.01克,不小于100克时感量0.1克;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摄氏度。残留的粗颗粒连同筛网一同烘干后称重,通过干燥试样的初始质量与残留质量之差计算细颗粒的质量百分比。对于含有大量易碎颗粒或可溶盐的材料,标准建议谨慎解读结果。此外,标准强调所有观测值与计算值应遵循D6026有效数字修约规则,结果保留至最接近的0.1%。
方法选择的决定性因素在于土样的分散难度:砂性土等无黏性或低黏性土可直接用水(方法A);黏性土或含有黏粒的混合土则必须采用分散剂溶液(方法B)才能获得可靠结果。方法B中的分散剂浓度和浸泡时间可根据土样特性微调,但不得偏离标准推荐值。整个试验过程应避免细粒飞溅流失,倾倒时须缓慢,确保安全。
标准中针对不同粒径范围规定了试样的最小质量,以保证结果的代表性;同时给出了天平精度、筛网规格等关键设备指标。表1列出了基于最大颗粒尺寸的试样最低质量要求。表2对比了两种分散处理方法的工艺特征,便于实验室根据土性选择。表3汇总了主要设备的计量特性。
表1 📏 试样最小质量与最大颗粒尺寸对应关系
| 🟦 最大颗粒尺寸(标准筛孔) | 🟦 替代命名 | 🎯 最小试样质量(g) |
|---|---|---|
| 75 mm | 3 in | 5000 |
| 50 mm | 2 in | 2000 |
| 25 mm | 1 in | 1000 |
| 9.5 mm | 3/8 in | 500 |
| 4.75 mm | No.4 | 200 |
| 2.00 mm | No.10 | 100 |
表2 🎯 方法A与方法B的工艺特征对比
| 📐 特征参数 | 📐 方法A(清水浸泡) | 📐 方法B(分散剂溶液) |
|---|---|---|
| 分散介质 | 纯水(不含分散剂) | 分散剂溶液(常用六偏磷酸钠,浓度4%) |
| 浸泡时间 | 至少15小时 | 至少15小时 |
| 适用土类 | 砂性土、低塑性土 | 黏性土、高塑性土、有机质土 |
| 分散程度 | 较低,依赖水力冲刷 | 较高,化学分散与冲刷协同 |
| 可溶性物质影响 | 可能显著 | 加入分散剂后会增加溶解性 |
表3 ⚡ 主要设备技术指标
| 🟦 设备 | 📏 要求 | 🎯 公差/说明 |
|---|---|---|
| 试验筛(75 μm) | 网孔75 μm,符合E11 | 允许孔径波动±2 μm |
| 天平(试样<100 g) | 感量 0.01 g | 检定合格 |
| 天平(试样≥100 g) | 感量 0.1 g | 检定合格 |
| 烘箱 | 温度 105±5 °C | 保持稳定,校准合格 |
| 分散剂(方法B) | 六偏磷酸钠 (NaPO₃)₆ | 浓度4%,新配用 |
在土木工程和岩土工程中,D1140-17广泛用于土的分类、路基材料评价以及填筑料级配控制。小于75微米的颗粒含量是划分土类(如粉土、黏土)的定量界限,直接影响塑性指数、渗透系数及压实特性。试验结果常用于M-145道路材料分类体系及统一土分类体系。工程中,该标准常用于:① 施工前的原材料进场检验,确保细粒含量不超标;② 质量控制中,对比不同填筑区的级配变异性;③ 为地基处理(如换填、排水垫层)提供设计参数。需要注意,当土样中含有大量有机质或易溶性盐时,结果应作修正,或改用其他标准(如D2217-85,测定水洗后残留物)。
质量控制要点包括:① 代表性取样:严格按D75规程在料堆或料车上分区采集,并采用C702进行缩分;② 分散有效性:对于高黏土,如发现洗后水仍浑浊,应增加浸泡时间或提高分散剂浓度(不超过标准上限);③ 清洗终点判断:以筛下水完全澄清且目视无悬浮物为准,通常需冲洗2~5分钟;④ 防止质量损失:所有操作均在防静电容器中进行,转移过程须完全收集冲刷水;⑤ 结果一致性:同一操作者两次平行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重复性限(方法A:0.23%⁻0.51%,方法B:0.18%⁻0.42%,具体与细粒含量有关)。实验室应定期进行人员比对和仪器检定,符合D6026关于有效数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