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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最初于1984年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发布,编号D369-84,并于2002年重新批准。该标准同时被美国各州公路运输官员协会采纳,列为AASHTO T74标准。它提供了一种准确、便捷的试验手段,用于测定煤杂酚油蒸馏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馏分以及最终蒸馏残留物的比重。具体涵盖三类试样:在38摄氏度下完全呈液态的杂酚油馏分;在38摄氏度下含有固体颗粒的杂酚油馏分;以及蒸馏残留物。此外,当样品量极少无法采用比重计法时,本方法也适用于油型木材防腐剂的比重测定。
本方法与木材防腐剂取样试验方法D38、杂酚油蒸馏试验方法D246、杂酚油比重计测定法D368,以及杂酚油产品规范D390和D391形成完整的标准体系。比重是反映杂酚油组成、纯度和老化程度的重要物理指标,直接影响其在木材中的渗透能力和防腐效力。因此,按照本标准测得的结果是判断产品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关键依据之一,也是木材防腐处理工艺质量控制的基础环节。
本方法的原理基于经典的比重瓶法,即在严格恒温条件下,分别测定比重瓶容纳试样与容纳纯水的质量,通过两者之比计算试样的比重。仪器核心为精密玻璃比重瓶,分为盖-吕萨克型(10毫升或25毫升)和哈伯德-卡米克型(25毫升)。前者适用于不含固体或仅含少量细颗粒的液体馏分,后者因瓶口宽大、塞子特殊而专用于含固体较多或黏稠的蒸馏残留物。
试验前需对比重瓶进行标定。首先将瓶塞与瓶颈湿法研磨,使密封面光洁配合,直至塞子能在自身重力下自由旋转。随后用热铬酸洗涤液彻底清洗比重瓶,去除所有有机残留;再经蒸馏水冲洗、110摄氏度烘箱干燥、干燥器冷却后称重至0.001克。标定水值时,将新煮沸冷却的纯水注入比重瓶,置于38.0±0.1摄氏度的水浴中平衡,调整液面后称重,确定瓶内水质量。测定试样时,以同样操作替换试样,称重后即可计算比重。全部称量使用精度0.5毫克的分析天平,温度监测采用符合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E1规范15C的低软化点温度计,量程-2至80摄氏度。
本标准对试验温度、仪器精度和比重瓶类型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结果的重复性和可比性。主要参数汇总于表1和表2。
| 🟦 比重瓶类型 | 📏 容量 | 🎯 适用试样 |
|---|---|---|
| 盖-吕萨克型 | 10毫升或25毫升 | 38摄氏度完全液化或含固体杂酚油馏分 |
| 哈伯德-卡米克型 | 25毫升 | 蒸馏残留物 |
| 📐 设备 | 🎯 参数 | ⚡ 公差或要求 |
|---|---|---|
| 恒温水浴 | 温度38.0摄氏度 | 波动不超过±0.1摄氏度 |
| 温度计 | 量程-2至80摄氏度 | 符合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E1规范15C |
| 分析天平 | 称量精度0.5毫克 | 读数可准确至0.001克 |
| 🎯 步骤 | 📋 具体要求 | 作用 |
|---|---|---|
| 瓶塞研磨 | 湿润状态下旋转至自由平顺 | 确保密闭无泄漏 |
| 清洗 | 热铬酸洗涤液浸泡冲洗 | 去除有机污物 |
| 干燥 | 110摄氏度烘箱干燥 | 除去全部水分 |
| 称量 | 干燥器冷却后称重至0.001克 | 提供精确空瓶质量 |
在木材防腐行业,本标准常用于杂酚油及杂酚油煤焦油混合液的进厂检验和成品质量控制。产品规范D390和D391对不同馏分的比重范围有明确要求,正确执行本方法可有效判定产品合格性。实际应用中需特别关注以下环节:取样应按照试验方法D38进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尤其当馏分中含有固体时,需在取样和分装过程中保持均匀,并选择哈伯德-卡米克型比重瓶。
比重瓶的清洁状态对结果影响极大,任何残留油脂或污垢都会改变注满质量;使用铬酸清洗后务必用蒸馏水充分淋洗并彻底干燥。温度平衡时间需足够,通常在水浴中恒温不少于10分钟,待温度稳定后再进行液面调整和称量。称量操作应快速,避免温度变化。此外,杂酚油属于潜在致癌物,操作环境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或使用通风橱,操作人员须佩戴耐化学腐蚀手套和护目镜,防止皮肤接触和蒸气吸入。测定结果应记录至小数点后三位,并与规范中给定的范围进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