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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编号为D421-85(2007年重新批准),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土壤与岩石委员会(D18)下属的质地、塑性与密度特性分委会(D18.03)直接制定。首次批准于1935年,是土壤试验领域最基础的样品制备标准之一。全称为“用于粒度分析和土性常数测定的土壤样品干法制备标准规程”。本标准规定了从现场采集的土壤样品,经过风干、研磨、筛分等工序,制备成适用于粒度分布测定以及液限、塑限、离心含水当量、体积收缩等土性常数测试试样的标准方法。适用范围明确:当风干处理对测试结果无显著影响,或测试规范要求以风干试样为基准时方可采用。若风干会导致土性改变(如有机质土或高塑性粘土),则必须选择湿法制备规程(D2217)。本标准不涉及所有安全细节,用户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方案,并遵守法规。
本规程的核心原理是在不破坏土壤原生颗粒的前提下,通过风干降低含水率使团聚体易于分散,然后利用橡胶杵的弹性作用将团聚体破碎为单独颗粒,再通过标准筛进行粒径分级。试验设备包括:感量0.1克的天平、带橡胶覆盖捣槌的研钵、符合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E11标准(金属丝网筛规格)的4号(4.75毫米)、10号(2.00毫米)、40号(425微米)筛网,以及用于分样的四分法工具或分样器。
样品制备具体步骤:将现场土壤平铺在盘中,在室温下自然风干至质量恒定;然后将全部风干样品放入研钵,使用橡胶杵捣碎团聚块,注意只捣不磨;接着采用四分法或分样器选取代表性试样。对于粒度分析,需取出能够通过10号筛的土样,砂性土不少于115克,粉土或粘土不少于65克。对于土性常数测试,则需要通过40号筛的土样共220克,具体分配见技术参数表。之后将所选试样称量(作为总试样质量,未扣除吸湿水),用10号筛进行初次筛分;筛上部分放回研钵再捣碎后再次筛分,直至筛上物基本为单独粗颗粒;最后将筛上部分冲洗去除粘附的细粒,干燥后称量,记录为砾石质量。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所用筛网的规格、不同测试要求的试样用量等关键技术参数,汇总如下:
| 🟦 筛编号 | 📏 孔径(毫米或微米) |
|---|---|
| 4号 | 4.75毫米 |
| 10号 | 2.00毫米 |
| 40号 | 425微米 |
注:筛网须符合E11标准对金属丝网筛的规定。
| 📐 土壤类型 | 🎯 最小试样质量(克) |
|---|---|
| 砂性土(用于粒度分析) | 115 |
| 粉土或粘土(用于粒度分析) | 65 |
粒度分析需过10号筛(2.00毫米)的材料。
| ⚡ 土性常数测试项目 | 所需质量(克) |
|---|---|
| 液限试验 | 100 |
| 塑限试验 | 15 |
| 离心含水当量试验 | 10 |
| 体缩试验 | 30 |
| 检查试验 | 65 |
| 总计 | 220 |
以上材料均需通过40号筛(425微米)。
本规程是岩土工程实验室的核心基础方法,广泛应用于土壤分类、路基填料评价、农业土壤分析等场景。通过干法制备的试样可用于确定土的粒度分布曲线、液塑限指标、收缩性及持水特性,进而评判土体的工程性质。在实际应用中需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风干过程必须在室温下进行,严禁烘箱加热,以免不可逆地改变粘性土性质;第二,四分法取样前必须将土样充分混合,防止粗细颗粒分离;第三,筛分时间应足够长,手工筛时建议每层至少筛1分钟,直至每分钟通过量不超过总量的1%;第四,对含有大量大于4号筛粒径的样品,应先过4号筛并记录粗粒质量,然后按标准处理;第五,质量控制方面,应定期用标准砂检查筛网精度,每批试验至少安排10%的平行样用于数据可靠性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