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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 D1119‑22 由发动机冷却液及相关流体委员会(D15)下属化学性能分委员会(D15.04)制定,该标准已有多年历史,最新版本于 2022 年批准发布。标准规定了测定商用发动机冷却液和防锈剂灰分含量的试验方法,适用于未使用和已使用的乙二醇基冷却液产品,以及按标准 D1176 方法处理的样品。
灰分是指冷却液在 750 ℃ 高温灼烧后残留的无机成分。这些残留物主要来自冷却液中的无机抑制剂(如硅酸盐、磷酸盐、硼酸盐、硝酸盐等),而有机抑制剂(如苯甲酸盐、巯基苯并噻唑等)在灼烧过程中会分解挥发,因此灰分含量并不等同于总抑制剂浓度。通过灰分测定可辅助辨别冷却液类型,并判断其是否符合规范 D3306 中的灰分限值要求。
该标准与取样标准 D1176 以及乙二醇基冷却液规范 D3306 密切相关,是冷却液质量控制和配方识别的基础方法之一。适用范围涵盖商用防腐浓缩液及其稀释使用液,无论是原始包装还是发动机循环后的样品均可采用本方法。
本方法的原理为:将一定质量的冷却液试样在坩埚中缓慢加热蒸干,并在马弗炉中高温灼烧至完全灰化,通过称量残留灰分质量计算其占原始试样质量的百分比。关键在于确保有机物完全分解,而无机物不发生挥发或分解损失,从而获得稳定的灰分残留。
具体步骤:先将洁净的坩埚(高硅玻璃、瓷或铂材质,容量 50 mL,带盖)置于马弗炉中,在 750 ℃ 至 900 ℃ 下预热 15 分钟,取出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精确至 0.1 mg。然后称取 20 g ± 0.1 g 充分混合的冷却液(包括所有相)于坩埚中;若预计灰分较高,可减少至 5 g 或 10 g ± 0.1 g。将加盖坩埚置于通风橱内的冷砂浴上,缓慢加热使液体蒸发。若试样着火,移开热源待火焰熄灭后继续加热。待蒸干炭化后,将坩埚移入马弗炉,在 750 ℃ 至 900 ℃ 下灼烧直至残留物呈浅灰色或恒重。
取出坩埚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精确称量(0.1 mg)。重复灼烧至恒重,按公式计算灰分质量分数。整个操作必须佩戴安全眼镜、手套并使用坩埚钳,防止烫伤;蒸发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避免吸入烟气。样品溅洒是常见误差源,务必使用砂浴缓慢升温并盖好坩埚盖。
表 1 汇总了本试验的仪器规格与样品质量要求,表 2 列出了关键操作条件。
| 🟦 项目 | 📏 规格/要求 |
|---|---|
| 坩埚材质 | 高硅玻璃、瓷或铂 |
| 坩埚容量 | 50 mL,带盖 |
| 马弗炉温度范围 | 750 ℃ 至 900 ℃ |
| 标准样品质量 | 20 g ± 0.1 g |
| 高灰分样品质量 | 5 g 或 10 g ± 0.1 g |
| 称量精度 | 0.1 mg |
| 🎯 步骤 | ⚡ 条件 |
|---|---|
| 坩埚预热 | 750 ℃‑900 ℃,15 分钟 |
| 试样蒸发 | 砂浴缓慢加热,防溅 |
| 灼烧温度 | 750 ℃‑900 ℃,至灰化完全 |
| 冷却方式 | 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
灰分含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灰分(%)=(残留物质量 / 试样原始质量)× 100 %。对于大多数商用产品,20 g 样品量可得到足够的灰分残留;若灰分较高,小量样品仍能保证称量准确。试验结果应取两次平行测定的平均值,偏差应满足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
灰分含量是发动机冷却液配方的重要特征。实际工程中通过灰分测定可快速区分无机抑制剂型冷却液与有机酸型(OAT)冷却液:高灰分(通常高于 5 %)提示产品以无机盐为主,低灰分则多为有机抑制剂体系或稀释后的产品。规范 D3306 对乙二醇基冷却液的灰分上限有明确规定,超出限值可能表示产品为盐基冷却液,不适于现代发动机长期使用。
质量控制要点:样品必须充分混合,确保各相均匀;坩埚使用前需灼烧至恒重;灼烧温度切勿超过 900 ℃,否则某些氯化物、硫酸盐可能分解;称量前干燥器冷却时间应保持一致,减少吸湿引起的数据漂移。
常见问题处理:若试样在加热时着火,应立即移开热源,不可用嘴吹灭,以防损失;若最终残留物含黑色碳粒,应继续灼烧至白色或浅灰色。坩埚重复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洁并再次灼烧至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