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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17877-04:2026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2026年发布的关于家用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方法的国际标准。作为IEC 17877系列的第4部分,本标准旨在为制造商、检测机构和监管机构提供统一、可比的测试协议,用于评估家用空气净化器在典型居住环境下的性能表现。
该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单相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三相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包括便携式、壁挂式、落地式等类型。本标准涵盖了对固态颗粒物(如粉尘、花粉、PM2.5)和气态污染物(如甲醛、TVOC)的去除能力测试,同时也给出了能效和噪声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该标准的核心在于一套完整的性能测试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颗粒物CADR和甲醛CADR是衡量净化器净化能力的关键指标。通过在标准实验舱中注入污染物,实时监测浓度衰减,计算洁净空气量。测试舱体积必须为30 m³,初始浓度需满足标准要求,并在测试前后进行浓度传感器校准。
净化能效是指单位功耗所能产生的洁净空气量,分为颗粒物净化能效和气态污染物净化能效,根据实测CADR与输入功率计算得出。标准要求测试在额定频率和电压下进行,且功率计精度不低于0.5级。
噪声测试在CADR测试相同的运行模式下进行,测量最高风速下的声功率级。背景噪声应低于15 dB(A),且测试房间应为半消声室或满足标准反射条件。
标准还规定了待机状态下的功率限值要求,待机功率不得超过0.5 W(适用时),测试方法引用IEC 62301。
标准将空气净化器性能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方便消费者直接比较。下表为主要项目的最低等级要求:
| 性能项目 | A级 | B级 | C级 |
|---|---|---|---|
| 颗粒物CADR (m³/h) | ≥ 400 | ≥ 250 | ≥ 150 |
| 甲醛CADR (m³/h) | ≥ 150 | ≥ 80 | ≥ 40 |
| 颗粒物净化能效 (m³/(Wh)) | ≥ 10 | ≥ 6 | ≥ 3 |
| 声功率级 (dB(A)) | ≤ 55 | ≤ 60 | ≤ 65 |
注:具体限值依据标准正文正式表格,此处为示意。实际判定时需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在实施IEC 17877-04:2026时,企业及实验室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测试用实验舱应为密封不锈钢结构,内壁接地,配备温湿度控制系统、污染物注入系统和数据采集系统。测试前需验证舱体衰减率,确保舱体总衰减率不超过0.05 h⁻¹。标准还要求实验舱配备循环风扇以保证污染物均匀混合。
根据标准,制造商应在产品铭牌或说明书中标注测试得出的CADR、能效等级、噪声等参数,并注明“符合IEC 17877-04:2026”。标注信息必须源自型式试验报告。
批量生产的产品应定期进行型式试验以确保一致性。标准推荐了抽样方案和判定准则,通常每2年进行一次全项测试,期间可进行监督检验。
IEC 17877-04:2026与多项国际标准协同:
企业应同时确保产品满足安全标准及能效法规,在性能测试方面以IEC 17877-04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