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概况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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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概况与适用范围

CSA C747-09 (R2016) 是由加拿大标准协会(CSA Group)发布的能效测试与分级标准,全称为《Electric storage tank water heaters and heat pump water heaters – Energy performance》。该标准最初于2009年发布,2016年经重申确认,仍为加拿大现行有效版本。标准主要针对额定电压不超过600 V、额定容量在50 L至约760 L(20 gal至200 gal)的电动储水式热水器(包括电阻式及热泵式),覆盖家用及部分商用产品。

标准不适用于即热式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以及仅作为系统组成部分的部分加热装置。此标准与加拿大联邦能效法规(Energy Efficiency Regulations, SOR/2008-30)紧密衔接,是实施市场准入和能效标识的技术依据。

标准环境意义:2026年版加拿大能效法规或将在本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收紧限值,提前理解C747测试方法有助于合规布局。

二、主要技术内容与要求

2.1 测试条件与计算方法

标准在受控环境(进水温度14.4 °C ± 0.5 °C,环境干球20 °C ± 1 °C)下测量24小时能量消耗(kWh)与热水输出量(通过2.5 gal/min放水测试)。基于测试数据计算两个核心指标:

  • 能量因数(Energy Factor, EF):定义为热水输出所获得能量与输入能量之比,反映整体能效。
  • 待机热损失(Standby Loss, W):水箱在无用水时段的热散失速率,单位为瓦特。
  • 首小时出水能力(First Hour Rating, FHR):模拟高峰使用时的热水产出量。

热泵热水器的能效以性能系数(COP)替代EF,其测试需在标准工况下测量制热量与输入功率,并考虑外置热源(如室内空气或地源)的影响。标准还规定了热泵换热器平衡温度、辅助加热器投入条件等特殊测试程序。

2.2 能效等级与最低要求

标准定义了三个能效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但加拿大官方法规仅强制执行“最低能效要求”(通常对应一级)。下表列举常见容量规格的最低能效要求(基于2026年拟议修订前的数据,实际以官方版本为准):

额定容量(加仑) 电阻式储水热水器
最低 EF
电阻式储水热水器
最大待机损失 (W)
热泵热水器
最低 COP (测试工况)
≤ 40 gal 0.95 20 2.10
41 – 80 gal 0.93 25 2.05
81 – 120 gal 0.90 35 2.00
注意:本表仅作示例,实际限值需查阅最新版《加拿大能效法规》附录。热泵热水器的COP测试须按C747特定工况(进水14.4°C,环境20°C)进行,不可直接与供暖COP比较。

三、实施与合规要点

3.1 测试与认证

产品需由经CSA认可的实验室按本标准进行测试,并出具报告。制造商依据测试结果申请CSA能效认证,通过后获得授权在设备上粘贴CSA能效标识。认证有效期通常为5年,期间如果产品设计变更需重新测试。

3.2 标识要求

除CMA(加拿大标准协会)标志外,能效标签必须包含:产品型号、容量、EF或COP值、以及“符合CSA C747”声明。热泵热水器还需标注额定制热量(kW)和辅助加热器功率。

3.3 特殊情景处理

  • 混合能源系统:如电加热与太阳能串联,标准要求仅对电加热部分进行评估。
  • 商用热水器:额定容量超过400 L的产品可采用简化测试,但须向认证机构申请批准。
实施收益:使用符合CSA C747-09 (R2016) 标准的热水器,住宅平均可节省电力消耗15%~25%,对于商用集群建筑效果更显著。
强制合规:所有在加拿大境内销售的电储水式热水器必须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最低能效要求,并附有经认可的标识,否则将面临禁售及处罚。

四、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CSA C747-09 (R2016) 在加拿大能效体系中扮演核心角色,与下列标准密切相关:

  • CSA C745-23(房间空调及热泵热水器——现已并入C747框架,但仍适用于非储水式热泵热水器);
  • 美国能源部 (DOE) 10 CFR Part 430:测试方法类似,但计算细节及限值略异。出口至美国的产品通常需同时满足DOE要求,C747测试报告可作为参考,但必须进行差异评估;
  • CSA C742(太阳能热水器能效)作为补充标准,用于评定混合系统性能;
  • ASHRAE 118.2(商用热水器——与C747商用部分相互引用)。

在国际协调方面,C747与ISO 9459系列中对储水加热器的性能测试方法互有借鉴,但ISO更侧重太阳能热利用,而C747专注于电热及热泵。采用C747的产品在出口澳洲、欧洲时可能需要加测当地标准以适应法规。

问:CSA C747-09 (2016) 与最新版本有何差异?是否有新版本通知?
答:目前(截至2026年)CSA C747-09 (R2016) 仍为现行版本。CSA通常每五年一次复审,预计下一次修订可能借鉴美国UEF体系,加入统一能效因子(UEF)要求,但尚未公布。
问:标准是否适用于带水箱的燃气/热泵混合热水器?
答:如果仅辅助电源为燃气或热泵辅助,且主要采用电加热,则仍适用C747。但纯燃气或太阳能热水器不在此标准范围。
问:测试报告中的EF值与实际使用节能效果差距大吗?
答:标准测试反映理想实验室环境,实际使用受工艺设置、水温设定、用水习惯等影响,节能效果通常小于实验室数据。但标准提供了横向比较基础,确保产品设计的一致性。
问:加拿大哪些省份对C747实施强制监督?
答:联邦法规所有省份均执行,但魁北克、不列颠哥伦比亚等省还有额外能效补贴政策,要求符合C747一级以上才有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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