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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 2634(本系列以 BS 02634 标识) 是 BSI 针对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roughness comparison specimens)制定的规范,ICS 分类号为 17.040.20(几何产品规范,表面纹理)。标准由技术委员会 TDW/4(技术产品实现)下设的分委会 TDW/4/9(技术产品验证)编制,2010 年 9 月 30 日生效,分为两部分:Part 1 针对车削、磨削、镗削、铣削、刨削表面样块;Part 2 针对电火花、喷丸、喷砂、抛光表面样块。样块用于以触觉与视觉对比的方式,评定加工工件表面的粗糙度等级,是几何产品规范(GPS)体系中表面纹理检测的重要器具。
BS 2634 是分部分标准,现行版本两部分均在 2010 年 9 月发布,取代 1987 年版(1987 版曾与 ISO 2632-1/2:1985 双重编号,ISO 2632 已于 1997 年撤销)。两部分的结构完全对应,均包含制造方法、表面特性、表面粗糙度值、取样长度、样块校准、最小样块尺寸、纹理方向与标识等条款,并均设有资料性附录 A(纹理方向特性);Part 2 另设参考文献。
| 标准部分 | 样块表面类型 | 典型制造方法 | 适用范围 |
|---|---|---|---|
| BS 2634-1:2010 | 车削、磨削、镗削、铣削、刨削 | 对应的机加工工艺 | 与工件表面纹理(lay)相似、加工方法相近的机加工表面 |
| BS 2634-2:2010 | 电火花、喷丸、喷砂、抛光 | 对应的特种加工/表面处理工艺 | 与工件表面纹理相似、制造方法相近的加工表面 |
两部分的内容高度一致,均包括:制造方法(Methods of manufacture)、表面特性(Surface characteristics)、表面粗糙度值(Surface roughness values)、取样长度(Sampling length)、样块校准(Calibration)、最小样块尺寸(Minimum size)、纹理方向(Lay)与标识(Marking)。
样块应采用与待评工件相同或相近的加工方法制造,这是保证触觉与视觉对比有效性的前提。例如,车削样块应由车削工艺制成,磨削样块应由磨削工艺制成,电火花样块应由电火花加工制成。样块表面的纹理方向(lay)必须与工件一致,且表面应无划伤、凹坑、锈蚀等影响对比的缺陷。
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 BS EN ISO 4287:1998+A1:2009(几何产品规范,表面纹理:轮廓法,术语、定义与表面结构参数),粗糙度参数的定义、取样长度的选择与表面结构参数的计算均以该标准为基础。Part 2 还引用 BS 2634-1 作为其规范引用文件。
标准按 Rz、Ra 等参数给出样块的名义粗糙度值系列。下表给出了车削、磨削等 Part 1 样块常用的粗糙度值(Ra 系列,单位为微米 µm),并规定相应的公差(通常为名义值的一定百分数或固定量级)。
| 粗糙度值系列(µm) | 对应取样长度(mm) | 说明 |
|---|---|---|
| 0.05、0.1、0.2 | 0.08 或 0.25 | 镜面、精磨、超精加工表面 |
| 0.4、0.8 | 0.25 或 0.8 | 精车、精铣、精磨表面 |
| 1.6、3.2 | 0.8 或 2.5 | 半精加工表面(最常见的比对范围) |
| 6.3、12.5 | 2.5 或 8 | 粗加工、一般切削表面 |
| 25、50 | 8 | 粗车、粗刨、粗铣等粗糙表面 |
取样长度(又称截止波长 cut-off)的选取应与被测表面的粗糙度等级相协调:粗糙度值越大,取样长度应越长,以保证取样范围内包含足够的表面轮廓信息。标准表 2 给出了各粗糙度值对应的推荐取样长度;表 3 给出了粗糙度值的公差。使用时应按标准选取取样长度,否则测得的 Ra 值不具备可比性。
校准是 2010 版引入的重要新要求:样块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重新校准。这是因为样块在长期触摸、摩擦、清洁与存放中会逐渐磨损、划伤,导致其标称粗糙度值失真。企业应建立样块校准台账,明确校准周期、校准方法(通常采用触针式表面轮廓仪测量样块表面 Ra/Rz 值)与判定准则,并记录校准结果。
最小样块尺寸条款规定了样块的最小外形尺寸,确保有足够的评定面积供触觉与视觉比对。样块通常为矩形或圆形金属片,表面为被测加工方法形成的纹理,应保证评定面积不小于标准规定值,以便手指能覆盖足够区域进行触觉比对、光线能均匀照射进行目视比对。
纹理方向指加工表面主要纹理的方向,标准资料性附录 A 给出各种纹理方向及其标识符号(如 ─、|、×、M、C、R、P 等),与 BS EN ISO 1302 等标注体系协调。样块上应标明其纹理方向,以便使用者正确放置、比对。
标识要求样块清晰、永久地标记以下信息: